大家好,今天的內容主要給大家介紹GB50016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及其配套圖示中對于幕墻的防火要求。
采用幕墻的建筑,主要因大部分幕墻存在空腔結構,這些空腔上下貫通,在火災時會產生煙囪效應,如不采取一定分隔措施,會加劇火勢在水平和豎向的迅速蔓延,導致建筑整體著火,難以實施撲救。
幕墻與周邊防火分隔構件之間的縫隙、與樓板或者隔墻外沿之間的縫隙、與相鄰的實體墻洞口之間的縫隙等的填充材料常用玻璃棉、硅酸鋁棉等不燃材料。
實際工程中,存在受震動和溫差影響易脫落、開裂等問題,故規定幕墻與每層樓板、隔墻處的縫隙,要采用具有一定彈性和防火性能的材料填塞密實。這種材料可以是不燃材料,也可以是難燃材料。如采用難燃材料,應保證其在火焰或高溫作用下能發生膨脹變形,并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。
設置幕墻的建筑,其上、下層外墻上開口之間的墻體或防火挑檐仍要符合本規范第6.2.5條的要求。(上述內容來自《建規》6.2.6條文解釋)
6.2.6 建筑幕墻應在每層樓板外沿處采取符合本規范第6.2.5條規定的防火措施,幕墻與每層樓板、隔墻處的縫隙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。
6.2.5 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,建筑外墻上、下層開口之間應設置高度不小于1.2m的實體墻或挑出寬度不小于1.0m、長度不小于開口寬度的防火挑檐;當室內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,上、下層開口之間的實體墻高度不應小于0.8m。
當上、下層開口之間設置實體墻確有困難時,可設置防火玻璃墻,但高層建筑的防火玻璃墻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1.00h,多層建筑的防火玻璃墻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0.50h。
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防火玻璃墻的耐火完整性要求。
住宅建筑外墻上相鄰戶開口之間的墻體寬度不應小于1.0m;
小于1.0m時,應在開口之間設置突出外墻不小于0.6m的隔板。實體墻、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極限和燃燒性能,均不應低于相應耐火等級建筑外墻的要求。
2018版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配套圖示 封面
6.2.5條圖示。其中和幕墻有關的圖示見圖中黃色框框出內容。
6.2.5條 幕墻上下層防火分隔 圖示。放大圖。
6.2.6條圖示。其中和幕墻有關的圖示見圖中黃色框框出的內容
6.2.6條 幕墻防火分隔具體做法 圖示。放大圖。